当你正与家人享受天伦之乐时,一位农妇正在遭受着身心的双重折磨。------------
一名农妇的不幸遭遇
小提示:我(四川省犍为县公平乡凉桥村七组村民杨芳)在四川省乐山市肿瘤医院化疗,因医生过失使化疗药物灌注到皮下,导致腹部出现篮球大包块,半年未能消除;另一位医生称“心情不好”在进行热疗时位置错误,致使本来完好的皮肉严重灼伤,后溃烂,不得不进行手术以清除腐烂皮肉,再缝合伤口,而伤口至今未能完全愈合。该医院和部分医生不能正确面对过失、错误,而多般推卸责任,以各种方式要求病人出院。
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样的医德,实在令人寒心。恳请各位朋友来断个公道。
详细:我是四川犍为县公平乡凉桥村七组村民杨芳,冒昧向您陈述我在乐山市肿瘤医院的遭遇。
我于2008年12月22日,到四川省乐山市肿瘤医院进行子宫手术后续化疗,入肿瘤医院前腹部无肿块。12月24日该院开始对病人进行化疗,25日进行了腹腔灌注和第一次热疗,做腹腔灌注的医生是宋宇,当药水用了一半时,宋宇就对我说,不能再打了,可能药水灌到二层皮里去了,马上叫我去热疗一个小时,热疗时我感到剧烈疼痛。热疗医生谢茂莉就说不是她的责任,让我去问宋宇。问宋宇,宋宇说慢慢地就会好。12月26日,我腹部出现明显的红肿现象,继而上腹部出现肿块,后一直在乐山市肿瘤医院进行消除肿块的治疗,但一直未见明显的好转,就这样一直到2009年3月13日。
2009年3月13日,在腹部肿块未消的情况下,院方不负责任地出具了“医生考虑皮下药物移漏所致包块”的出院手续,要求病人出院,并解决说“慢慢就会消”。该院宋健美医生也建议,回家休息二周再进行巩固化疗。
2009年3月26日,再次住进乐山市肿瘤医院进行化疗,28日下午对腹部肿块进行微波治疗,治疗时间约20分钟,但进行治疗的医生谢茂莉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将治疗位置移至下腹部原子宫手术处。微波治疗结束后,我感觉很疼痛,发现皮肤明显烫死,肌肉严重收缩,遂向谢茂莉医生询问,谢茂莉当即否认烫伤事实。找到该院党办主任陈书明,陈书明和医生李琳一起查看了伤情,便带我到热疗管理科,与该科管理员一起找到谢茂莉,谢茂莉仍然否认伤情。最后通过当天上午做B超的医生证实,打B超时病人腹部没有烫伤,烫伤确实是由于谢茂莉弄错治疗部位造成。
烫伤事件事发当晚7点,吴护士长长达10公分的烫伤伤口进行了冰冻处理,29日早上开始抽取烫伤引起的积水,持续抽了八天后,伤口开始化脓。医院在我伤情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于2009年4月5日为了推卸责任,不负责任的叫我回家自行治疗。吴护士长还发了两袋棉签和十袋纱布。更为可恨的是医院于2009年4月10日,趁我已离开医院5天,又没有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由宋健美和隆莉合谋单方面为病人杨芳办了出院证明书。直到2009年4月15日,我感觉身体实在不行,伤口严重溃烂,又于4月16日再次来到肿瘤医院,当天约12点,宋健美和黄主任看了伤情,有良心的黄主任当时就流下了伤心的泪水。2009年4月17日下午14时,院方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对我烫伤处实施手术,伤口缝合达15针,手术医生为宋健美等三人。术后院方只给我输了6天的液体,在我依然感觉非常疼痛的情况下,就停止了输液治疗。
2009年3月29日下午约4点,终于认识到事态严重性的谢茂莉在党办主任陈书明、医生杨琳陪同下很不情愿地来到我的病床前,谢茂莉说:“杨芳,对不起,那天我将你烫伤是因为我心情不好,请你原谅我”。
天呀……,一句“心情不好”,竟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此后,院方在我烫伤手术伤口未愈合、肿块未消除、依然感觉非常疼痛的情况下,多次以各种方式赶我出院,回家治疗。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从2009年5月6日起,院方指派宋健美等医生轮番对我进行欺骗,以“如果不赶快出院,就不能给你报销医疗保险”等理由要求我立即出院。市肿瘤医院竟以这种方式对待一个来自贫穷山区、见识很少、没有文化的病人,确实令所有的人难以接受。
2009年5月6日,我忍着疼痛来到院长办公室,对白院长说:“白院长,因为你们医院的医生故意造成我身体被烫伤,现在伤口未愈合、肿块也未消除,你们就已经停止了对我的药物治疗,我现在仍感觉非常疼痛,希望您能替我解决问题”。白院长说:“谁叫你来的,你的伤是正常的,只是小小的皮外伤!”,随即叫宋健美医生将我强行带到了病房。直至2009年5月11日上午,在我及家属和我的委托代理人的强烈要求下,白院长才叫医生给我开了止痛药,继续留院治疗。作为一院之长,作为一名医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难道堂堂一个市肿瘤医院医治一个小小的皮外伤需要这么长时间?(3月26日至5月11日,长达40天)。难道病人受了委屈没有申诉的权利?这样恶劣的态度对待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的病人,确实令我和我的家属感到非常痛心。
本已进行子宫手术的我满怀希望来到市肿瘤医院,希望能在乐山市肿瘤医院接受专业的化疗,两次化疗有没有效果我们不敢想像;没想到因为该医院的责任、医生的责任造成了我反复的二度感染。从2008年12月进入乐山市肿瘤医院至今,我天天忍受着身心的双重折磨,现在免疫力下降,劳动能力丧失,至今肿块未消除,伤口未愈合,心理上也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
乐山市肿瘤医院的医生严重错误造成我严重伤害,性质恶劣,属于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该院部分领导、部分医生这种不负责任、推卸责任、哄骗病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治病救人”的基本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违背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对此,我和家属及亲友非常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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