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宅基地牵扯到的房屋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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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
  您好.我是浙江绍兴一个普通村民.
  93年,同样是农民的舅舅,有一套自己建造的房屋,他以房屋采光地段不好等原因,想要申请批建一块新的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地的原则,他需要把老房屋转让,才能申请批建新的宅基地.那个时候因为我们家三个人口还未申请过宅基地,舅舅就办理了简单的手续,将房屋转让给我们,所谓的转让手续,也就只在一张乡镇土地审批表上,注明原房屋归其妹后,同意新批地基.也在转让之后,我们搬进了这幢房子,但未支付房款.95年的时候,村里为集体土地的村民办理了集体土地证,土地证的所有权是我母亲.而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年后,也就是97年左右,舅舅却又通过某些途径,(这个途径目前也只是猜测他是通过一些权利关系,没有按照正规流程)把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办理在了他儿子也就是我表哥的名下.
    事隔十几年过去了,我们一直以为房屋已经是属于我们的产权,毕竟有很多类似的农户都是没有办理三证的,而都仅仅只有土地证,目前这幢房子要拆迁,面临了房屋产权的纠纷问题.,而我们直至今日才知道房产证在表哥名下.因为我母亲\父亲于07\08年相继去世,而我又因为上大学而成为了居民户口,也就是按目前我家已经没有农民的户籍,也可以肯定表哥现在的户口也是居民户口.
    不知道我是否讲事实讲述清楚,主要是想跟你咨询,像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主张.另外我还想要咨询的以下几点内容;
1\目前这套房屋的属性应该怎么定义,是属于农业住房呢还是非农业住房.
2\如果为非农业住房,拆迁的时候应以土地证为准还是房产证为准.
3\我现在是否还有权利,打行政官司,诉讼绍兴县人民政府,没有按照土地证颁发房产证,导致土地证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不是同一个人.(这里主要涉及继承的问题,因为集体土地不可以继承)目的是要说明,表哥的房产证无效.
4\如果我丧失了土地的继承权,是否这个房子就完全归表哥所有.从法律上我得不到任何保障.
5\除了土地证以外,我还能通过其他什么证据来说明这房子是我的.目前这套房子仍然是我在居住.
    我的这个情况比较负责,希望郭律师能细心解答,万分感谢.期盼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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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你舅的宅基地并不是卖给你,而应当是你们从村委会直接批的宅基地,只不过你们与你舅私下有一个交易,这个交易是否完成不影响你们拥有宅基地的权利。
你舅做手脚将房产证办在你表哥名下在法律上是有瑕疵的。所以应当及时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具体联系:13811660988
郭子福律师  央电视台(CCTV)法制频道主讲律师  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国家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  中国建设工程师  http://www.cncnlaw.com
郭子福律师接案热线:010-51292618  E-mail:guozifu@yahoo.com.cn    手机: 1381166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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