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违约金~急

[ 665 查看 / 1 回复 ]

郭律师,请问您,我在08年7月和公司签了合同,合同有一份附件,说明我必须在公司工作满三年,否则要支付违约金一万。我们公司有给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培训,那些人签合同后辞职时交了违约金。他们是在毕业前就进入公司实习,然后毕业后顺便签合同。但是我并不是这种情况,签约后直接开始了工作,没接收任何培训。当时因为想要工作,所以就签了。后来有人跟我说,新劳动法里规定如果没有公司提供培训,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现在我想辞职,不知道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呢?麻烦您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分享 转发
TOP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您提供的案情,我们初步认定您只要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并且没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北京郭子福律师案件受理热线:010-5129261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