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债的担保形式中的一种,它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前,依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笔金钱。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如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民法及合同法中规定的定金罚则。此外,法律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您咨询的问题中,定金达到合同总标的的25%,超过部分无效,此其一;其二,合同的定金是主合同的担保,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是主合同成立。现在双方的主合同尚未成立,定金当然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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