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问题请教

[ 644 查看 / 1 回复 ]

我外公今年7月份逝世,留有房产一处,价值大约十万元。我外公生前并没有交代房产属于儿女或者是老伴儿(我外公的老伴儿是后继的),现在其房产所在地要盖楼,拆迁办自然将给予一定补偿。我想请教的是,这笔补偿费用作为老人的子女是否有权获得,若是有权,大概可以获得其中的多少份额?谢谢您!
分享 转发
TOP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完成。如果房产是您外公的婚前财产,也就是个人财产,那么由您外婆以及外公的孩子共同继承,一般是按份额分配,但是如果您外婆无劳动能力,那么要多分;如果房产是您外公的婚后财产,那么要先拿出您外婆的一半财产,对其他财产再行分配、分配的比例看继承人的数量。
北京郭子福律师案件受理热线:010-51292618
TOP